潍坊环评公司_山东省环评告知承诺制
时间:2020-06-01
潍坊环评公司_山东省环评告知承诺制
附件4 相关汇总表
表1 环评审批正面清单改革实施情况汇总表
填报时间:2020.X.XX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注:主要落实措施,主要包括出台文件(应说明文件名称和文号,同步将文件报送省生态环境厅)、召开会议、开展培训或调研指导等。每月23日前报省生态环境厅行政许可处,邮件发至sdhbhpc@shandong.cn。
表2 疫情防控急需三类建设项目环评应急服务情况汇总表
填报时间:2020.X.XX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注:每月23日前报省生态环境厅行政许可处,邮件发至sdhbhpc@shandong.cn。
山东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
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为推动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进一步提高环评审批效能,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号)和生态环境部环评司《关于做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落实工作的函》(环评函〔2020〕1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将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受疫情影响较大、就业密集型等民生相关的部分行业纳入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
二、试点范围
对列入《山东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名录(2020年本)》(见附件1)的建设项目,实行环评告知承诺管理。
三、试点时间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0月底,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可适当延长。
四、申请材料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样本见附件2)原件3份,盖公章;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全本2份、公示版1份、电子版光盘1份(包含公示版PDF电子文档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EXCEL电子文档),纳入污染物总量或重金属总量控制实施范围的建设项目应包含总量确认书;
(三)公众参与说明及相关材料原件1份,附电子版(仅限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五、办理流程
(一)受理。建设单位报送报批承诺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有关资料后,环评审批部门对要件规范性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场告知建设单位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和时限;对明确不符合环评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要求的建设项目,依法予以退回。
(二)审批。环评审批部门在受理后,可不经评估、审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原则上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出具环评告知承诺批复(样本见附件3)。
(三)公告。环评审批部门将已进行告知承诺审批的建设项目在部门网站或指定的官方网站进行公告,包括报批承诺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评告知承诺批复及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等,接受社会监督。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不予公开。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宣传引导。各级环评审批部门要通过官方网站、服务窗口以及其它群众易于知晓接受的方式,加强对疫情形势下环评告知承诺审批政策的宣传,做好政策解读和指导;同时,加大先进做法和经验的宣传力度,曝光负面典型,正确引导实施告知承诺制。
(二)做好服务帮扶。各级负责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或重金属总量指标审核的机构要提前介入,指导帮助建设单位完成总量替代指标有关工作。各级环评审批部门要主动对接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部门,围绕环评告知承诺审批项目,建立工作台账,完善服务机制,主动指导帮助建设单位做好承诺和环评文件编制;引导和鼓励企业进行互联网申报,采取“零跑腿”服务模式,通过“山东省生态环境大数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子系统”实现“不见面”审批。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级环评审批部门在作出审批决定后,要及时将报批承诺书等相关材料移交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同时及时采取环评文件技术复核等方式加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要将告知承诺项目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范围,对发现的未按承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移交环评审批部门。对存在承诺不实或弄虚作假等情形的,环评审批部门应当督促整改,并可以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
七、其他事项
(一)各级环评审批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对受理要件和附件2、3样本进行补充和完善。
(二)各市环评审批部门要对实施情况和成效进行动态监测和跟踪分析,于每月23日前将《环评审批正面清单改革实施情况汇总表》《疫情防控急需三类建设项目环评应急服务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报省生态环境厅行政许可处。
(三)国家和我省法律法规政策另有新的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1.山东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名录(2020年本)
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样本)
3.环评告知承诺批复(样本)
4.相关汇总表
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为推动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进一步提高环评审批效能,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号)和生态环境部环评司《关于做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落实工作的函》(环评函〔2020〕1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将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受疫情影响较大、就业密集型等民生相关的部分行业纳入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
二、试点范围
对列入《山东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名录(2020年本)》(见附件1)的建设项目,实行环评告知承诺管理。
三、试点时间
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0年10月底,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可适当延长。
四、申请材料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样本见附件2)原件3份,盖公章;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全本2份、公示版1份、电子版光盘1份(包含公示版PDF电子文档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础信息表EXCEL电子文档),纳入污染物总量或重金属总量控制实施范围的建设项目应包含总量确认书;
(三)公众参与说明及相关材料原件1份,附电子版(仅限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
五、办理流程
(一)受理。建设单位报送报批承诺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有关资料后,环评审批部门对要件规范性进行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场告知建设单位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和时限;对明确不符合环评告知承诺制改革试点要求的建设项目,依法予以退回。
(二)审批。环评审批部门在受理后,可不经评估、审查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原则上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出具环评告知承诺批复(样本见附件3)。
(三)公告。环评审批部门将已进行告知承诺审批的建设项目在部门网站或指定的官方网站进行公告,包括报批承诺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评告知承诺批复及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等,接受社会监督。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不予公开。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宣传引导。各级环评审批部门要通过官方网站、服务窗口以及其它群众易于知晓接受的方式,加强对疫情形势下环评告知承诺审批政策的宣传,做好政策解读和指导;同时,加大先进做法和经验的宣传力度,曝光负面典型,正确引导实施告知承诺制。
(二)做好服务帮扶。各级负责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或重金属总量指标审核的机构要提前介入,指导帮助建设单位完成总量替代指标有关工作。各级环评审批部门要主动对接发展改革、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等部门,围绕环评告知承诺审批项目,建立工作台账,完善服务机制,主动指导帮助建设单位做好承诺和环评文件编制;引导和鼓励企业进行互联网申报,采取“零跑腿”服务模式,通过“山东省生态环境大数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子系统”实现“不见面”审批。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各级环评审批部门在作出审批决定后,要及时将报批承诺书等相关材料移交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同时及时采取环评文件技术复核等方式加强监督管理。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要将告知承诺项目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范围,对发现的未按承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移交环评审批部门。对存在承诺不实或弄虚作假等情形的,环评审批部门应当督促整改,并可以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
七、其他事项
(一)各级环评审批部门可根据本地实际,对受理要件和附件2、3样本进行补充和完善。
(二)各市环评审批部门要对实施情况和成效进行动态监测和跟踪分析,于每月23日前将《环评审批正面清单改革实施情况汇总表》《疫情防控急需三类建设项目环评应急服务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报省生态环境厅行政许可处。
(三)国家和我省法律法规政策另有新的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1.山东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名录(2020年本)
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样本)
3.环评告知承诺批复(样本)
4.相关汇总表
附件1
山东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
审批改革试点名录
(2020年本)
山东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
审批改革试点名录
(2020年本)
序号 | 《名录》项目类别号 | 项目类别 | 文件类别 | |
1 | 一、畜牧业 | 1 | 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对其中生猪养殖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872号)执行) | 报告书 |
2 | 二、农副食品加工业 | 2 | 粮食及饲料加工 | 报告表 |
3 | 3 | 植物油加工 | 报告表 | |
4 | 4 | 制糖、糖制品加工 | 报告表 | |
5 | 6 | 肉禽类加工 | 报告表 | |
6 | 7 | 水产品加工 | 报告表 | |
7 | 8 | 淀粉、淀粉糖 | 报告表 | |
8 | 9 | 豆制品制造 | 报告表 | |
9 | 三、食品制造业 | 11 | 方便食品制造 | 报告表 |
10 | 12 | 乳制品制造 | 报告表 | |
11 | 13 | 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 报告表 | |
12 | 14 | 盐加工 | 报告表 | |
13 | 15 | 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制造 | 报告表 | |
14 | 16 | 营养食品、保健食品、冷冻饮品、食用冰制造及其他食品制造 | 报告表 | |
15 | 十二、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 30 | 印刷厂;磁材料制造 | 报告表 |
16 | 十三、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 31 | 文教、体育、娱乐用品制造 | 报告表 |
17 | 32 | 工艺品制造 |
报告书、 报告表 |
|
18 | 二十二、金属制品业 | 67 | 金属制品加工制造 | 报告表 |
19 | 二十三、通用设备制造业 | 69 | 通用设备制造及维修 |
报告书、 报告表 |
20 | 二十四、专用设备制造业 | 70 | 专用设备制造及维修 |
报告书、 报告表 |
21 | 二十五、汽车制造业 | 71 | 汽车制造 |
报告书、 报告表 |
22 | 二十六、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 72 | 铁路运输设备制造及修理 |
报告书、 报告表 |
23 | 73 | 船舶和相关装置制造及维修(拆船、修船厂除外) |
报告书、 报告表 |
|
24 | 74 | 航空航天器制造 |
报告书、 报告表 |
|
25 | 75 | 摩托车制造 |
报告书、 报告表 |
|
26 | 76 | 自行车制造 |
报告书、 报告表 |
|
27 | 77 | 交通器材及其他交通运输设备制造 |
报告书、 报告表 |
|
28 | 二十七、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 78 |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铅蓄电池制造除外) |
报告书、 报告表 |
29 | 二十八、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80 | 计算机制造 | 报告表 |
30 | 81 | 智能消费设备制造 | 报告表 | |
31 | 82 | 电子器件制造 | 报告表 | |
32 | 83 | 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报告表 | |
33 | 84 | 通信设备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非专业视听设备制造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 报告表 | |
34 | 二十九、仪器仪表制造业 | 85 | 仪器仪表制造 |
报告书、 报告表 |
35 | 三十二、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 94 | 城市天然气供应工程 | 报告表 |
36 | 三十三、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95 | 自来水生产和供应工程 | 报告表 |
37 | 三十六、房地产 | 106 | 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标准厂房等 | 报告表 |
38 | 四十、社会事业与服务业 | 117 | 高尔夫球场、滑雪场、狩猎场、赛车场、跑马场、射击场、水上运动中心 | 报告表 |
39 | 119 | 公园(含动物园、植物园、主题公园) | 报告表 | |
40 | 120 | 旅游开发 | 报告表 | |
41 | 121 | 影视基地建设 | 报告表 | |
42 | 126 | 汽车、摩托车维修场所(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除外) | 报告表 | |
43 | 四十九、交通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和仓储业 | 157 | 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 | 报告表 |
44 | 172 | 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 | 报告表 | |
45 | 173 | 城市桥梁、隧道(不含人行天桥、人行地道) | 报告表 | |
46 | 174 | 长途客运站 | 报告表 |
附件2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样本)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项目名称:必须按照经济部门核定(核准或备案)的名称进行填写,完整、准确,不得随意更换。
2.项目代码:填写在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进行项目登记并获取的项目代码。
3.建设地点:拟建项目的实际地点,工业项目具体到门牌号(或地块名称),线性工程准确填写项目起止。
4.环境影响评价行业类别:指本项目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所对应类别,例如“69.通用设备制造及维修—其他(仅组装的除外)”。
5.建设单位:完整准确填写建设单位名称,必须与单位设立登记机关登记的一致。
6.建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完整准确填写建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须与单位设立登记机关登记的一致。
7.环评编制技术单位: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工作的技术单位,应当准确、完整填写技术单位的名称。
8.环评编制技术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完整准确填写环评编制技术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须与单位设立登记机关登记的一致。
9.编制主持人资格证书管理号:指具体承担主持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人员取得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编号;信用编号:编制人员在生态环境部信用平台形成的信用编号。
10.建设单位承诺:为格式文本,原则上不得修改,建设单位若有修改应在报批时书面说明。
11.环评编制技术单位承诺:为格式文本,原则上不得修改,技术单位若有修改应在报批时书面说明。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样本)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
项目代码 | |||||
建设地点 | |||||
环评文件类型 | |||||
环境影响评价 行业类别 |
国民经济 行业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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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名称 | |||||
法人代表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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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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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编制技术单位名称 | |||||
法人代表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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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主持人 |
姓名: 资格证书管理号: 信用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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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承诺 |
(一)建设项目属于《山东省建设项目环评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确定的告知承诺适用范围,不位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规定的环境敏感区,不涉及区域流域环评限批。 (二)已经知晓环评审批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 (三)保证申请资料和相关数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保证电子文件和纸质资料的一致性,对所提交资料和填写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四)项目不存在“未批先建”等环境违法行为。所申请的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要求。 (五)项目已按照规定开展了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等工作。 (六)本单位将自觉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履行环境保护义务,严格执行各项环境保护标准,把环境保护工作贯穿于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所列的建设内容、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等进行建设和生产运营。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七)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将依法重新办理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八)项目符合污染物总量或重金属总量控制要求。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依照法律法规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项目建成后按规定开展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正式投入运行。 (九)愿意承担不实承诺、违反承诺的法律责任及由此造成的损失。 (十)本单位已对环评编制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提交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版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并认可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若因弄虚作假、不落实承诺内容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等情形,导致行政许可被撤销,本单位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十一)所作承诺是我单位真实意思的表示。 建设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申请承诺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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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编制技术单位承诺 |
(一)本单位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标准、技术导则的规定,接受***单位的委托,依法开展***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按照规范要求编制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 (二)本单位已经知晓环评审批部门告知的全部内容,本项目符合实施环评告知承诺的条件。 (三)本单位基于独立、专业、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对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并按照有关要求,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环境保护对策和措施建议,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内容和所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承担相应责任。 (四)本单位及有关编制人员,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规范性、编制质量,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和受理审批的条件。 (五)本单位为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负责,若存在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自愿接受通报批评、处罚和信用惩戒。 技术单位(盖章): 编制主持人(签字): 承诺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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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承诺书一式3份,环评审批部门、建设单位、环评编制技术单位各1份。 |
1.项目名称:必须按照经济部门核定(核准或备案)的名称进行填写,完整、准确,不得随意更换。
2.项目代码:填写在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进行项目登记并获取的项目代码。
3.建设地点:拟建项目的实际地点,工业项目具体到门牌号(或地块名称),线性工程准确填写项目起止。
4.环境影响评价行业类别:指本项目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所对应类别,例如“69.通用设备制造及维修—其他(仅组装的除外)”。
5.建设单位:完整准确填写建设单位名称,必须与单位设立登记机关登记的一致。
6.建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完整准确填写建设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须与单位设立登记机关登记的一致。
7.环评编制技术单位: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工作的技术单位,应当准确、完整填写技术单位的名称。
8.环评编制技术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完整准确填写环评编制技术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须与单位设立登记机关登记的一致。
9.编制主持人资格证书管理号:指具体承担主持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人员取得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编号;信用编号:编制人员在生态环境部信用平台形成的信用编号。
10.建设单位承诺:为格式文本,原则上不得修改,建设单位若有修改应在报批时书面说明。
11.环评编制技术单位承诺:为格式文本,原则上不得修改,技术单位若有修改应在报批时书面说明。
附件3 环评告知承诺批复(样本)
关于***单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告知承诺的批复
(审批文号:**〔2020〕X号)
***单位:
你单位报送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符合我市/县(市、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的相关要求,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结论以及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你单位要严格落实相关承诺事项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申领排污许可证及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你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本批复及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送***部门,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局
2020年X月X日
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单位(区县分局、生态环境执法部门)。
关于***单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告知承诺的批复
(审批文号:**〔2020〕X号)
***单位:
你单位报送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符合我市/县(市、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的相关要求,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结论以及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你单位要严格落实相关承诺事项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申领排污许可证及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你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本批复及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送***部门,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局
2020年X月X日
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抄送:***单位(区县分局、生态环境执法部门)。
附件4 相关汇总表
表1 环评审批正面清单改革实施情况汇总表
填报时间:2020.X.XX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市 | 县(市、区) | 主要落实措施 | 环评审批数量 | 采用告知承诺制审批 | 山东省豁免名录中豁免的47个小行业登记表数量(可估算) | 生态环境部正面清单中豁免的30个小行业登记表数量(可估算) | |||||
总数(上月23日至本月22日,所有行业环评审批数量) | 山东省试点名录中46个小行业环评审批数量 | 生态环境部正面清单中44个小行业环评审批数量 | 总数(上月23日至本月22日,所有告知承诺数,包括自行组织开展的) | 山东省试点名录中46个小行业环评审批数量 | 生态环境部正面清单中44个小行业环评审批数量 | 审批平均时长(工作日) | ||||||
1 | ||||||||||||
2 | ||||||||||||
表2 疫情防控急需三类建设项目环评应急服务情况汇总表
填报时间:2020.X.XX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市 | 所在县(市、区) | 三类项目类别 | 行业类别 | 环评文件类别 | 主要产品 | 产能 | 环评应急服务方式 | 项目投资(万元) | 环保投资(万元) | 是否为典型案例 | 备注 |
1 | |||||||||||||
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