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山东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时间:2020-06-25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管言明,大气环境处处长张金智介绍《2019年度山东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部分中央驻鲁新闻单位,省直及济南市主要新闻单位的记者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管言明向媒体介绍了《2019年度山东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的主要内容。

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扎实开展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山东反馈督察“回头看”意见后,将整改任务逐项落实到省直部门和16市党委政府,科学编制整改方案,经党中央、国务院审核后印发实施。持续推进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坚持每月对问题整改情况开展清单化调度,每季度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报告进展情况。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全年研究督察整改工作3次,领导同志作出批示54次。

全面实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对5个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约谈,组成6个督察组,分3批对全省16市开展了驻区督察,公开通报典型案例18个,挂牌督办突出问题16个,梳理形成具体问题542个,反馈给各市组织整改。持续抓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热线办理工作,全年共向各市交办群众信访举报案件3194件,办结3130件并全部公开。

巩固提升水污染防治成果

完善日常监管机制。每月对全省水环境状况进行分析研判,共发出预警函12期,督办函7期。在全国范围内创新开展水环境状况“双指数”排名,累计发布排名4次。联合省住建厅出台了《关于加强工业企业污水处理厂监管及总氮指标排放控制的通知》,加强总氮指标治理力度,省级重点排污单位出现总氮超标的企业(含污水厂)个数较年初减少88.9%

坚决打好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攻坚战。指导青岛等6市规范划定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县级水源地环保专项行动,636个环境违法问题较国家规定时限要求提前1个月整治完成。组织完成2019年度县级及以上城镇水源环境状况评估、乡镇级及以下水源基础信息调查,全省“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比例达到96.5%

积极推进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截至2019年底,全省16市建成区的166条黑臭水体均已完成整治工程,完成率100%;各县()排查发现的104条建成区黑臭水体中已有85条完成整治,完成率为81.7%

扎实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印发《山东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组织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全省化工企业集聚区及周边地下水污染防控问题整改工作。组织申报3个国家地下水污染防治试点项目。国控地下水考核点位极差比例优于国家目标要求(不高于25.5%)

全面加强海洋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巩固部门联动、陆海统筹的海洋环境保护治理格局,渤海攻坚战201912项重点任务全部完成。健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协作机制,与山东省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总队签订行政执法委托书,加强与海警机构对接。

建立湾长制组织体系和制度机制。全省确定各级湾长147名,实现省市县三级湾长全覆盖。印发《山东省湾长制会议制度》等制度规定,全省各地共出台湾长制管理制度140余件。

实施两大专项行动。开展入海排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在配合生态环境部完成我省渤海入海排污口排查的同时,组织完成我省黄海入海排污口排查,共在山东省渤海、黄海区域排查出入海排污口2万余个,基本摸清全省入海排污口底数。开展入海河流“消劣”专项行动。38条省控以上入海河流中,37条水质达到或优于Ⅴ类,消除劣V类比例达到97.4%

加强直排海污染源监管。指导沿海城市全部编制完成不达标工业直排海污染源全面稳定达标排放改造方案。针对不能稳定达标的直排海污染源,采取约谈、印发通报等方式督促整改。截至2019年底,纳入台账管理的75个直排海污染源中,74个实现达标排放,达标率为98.7%

突出抓好大气污染防治

进一步压实责任。山东省委、省政府先后三次对环境空气质量反弹严重或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名中靠后的有关市主要负责同志或分管负责同志实施公开约谈,进一步压实各市党委政府责任。先后开展了2019年清洁空气保障行动、大气污染重点整治专项行动、环境综合执法暨企业帮扶行动、省级蓝天保卫战强化监督定点帮扶、城市边界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等一系列督查检查,发现并推动解决了一批突出环境问题。

持续抓好工业大气污染防治。7家钢铁企业完成烧结机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改造,传输通道城市117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淘汰101台,9400余台()工业炉窑开展了综合整治,4800余家工业企业完成无组织排放综合整治。

全力推进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全省7500余个规模以上在建建筑工地、28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112个水利工程施工工地落实了扬尘污染防治要求,2.6万余台渣土车实现密闭,排查4400余个矿山企业、开采点,发现并整改各类违法违规问题1000余个。

加大移动源污染防治力度。全省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201971日起全省新车注册登记限定为国六标准。淘汰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10万余辆。摸排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13万余台,对9400余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了监督性检测,16市全部依法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

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组织各市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应急减排清单,对全省6万余家企业实施差异化应急管控措施。积极做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防联控,2019年,全省各市共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138次,其中,黄色预警45次,橙色预警92次,红色预警1次。

扎实开展土壤和农业农村污染治理

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山东省农用地详查的“一报告、一张图”一次性通过国家审查,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集基础信息阶段工作,国家质控合格率为100%。更新发布了全省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共807家,发布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第一批)。全省674家重点监管企业已依法开展用地土壤自行监测。开展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国家试点项目。

牵头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印发《山东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方案》等系列文件,16170个县和20个连片治理区印发实施方案。截至2019年底,全省完成生活污水治理的行政村累计占比22.55%。组织各市开展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工作并报送国家备核。

深入开展生态环境行业扶贫。对993处省级贫困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了清理整治,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完成692处“千吨万人”以下省级贫困村饮用水水源现状调查监测。分别完成黄河滩区44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建设、74处滩区饮用水水源现状调查监测和45处滩区饮用水水源清理整治等工作。

扎实推进乡村生态振兴。会同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省住建厅成立乡村生态振兴工作专班,每月调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制定《山东省乡村生态振兴重点任务评估实施办法》。配合省委农办制定《山东省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完成2019年度考核。组织省财政厅等8部门成立帮扶队,开展乡村生态振兴重点帮扶工作。

着力打好危险废物治理攻坚战

组织开展全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年度评估。抽查企业204家,达标158家,基本达标34家,不达标12家,全省平均合格率为89.57%,同比提高3.1个百分点。

扎实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组织16市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排查整治,联合省教育厅等8个部门开展省级核查,对35个突出问题实行挂牌督办。截至2019年底,16市排查出449个问题,整改完成412个,占91.8%,省级督查发现的333个问题,已整改完成307个,占92.2%

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16市中有14市建设了31处综合处置中心。截至2019年底,全省建成危险废物经营企业209(不包括危险废物收集单位和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总利用处置能力1345.2万吨/年,2019年新增处置能力395万吨/年。全省166家企业自建危险废物内部利用处置设施,总利用处置能力674.6万吨/年。全省已建成的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能力能够满足 全省危险废物焚烧处置需要。

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建立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内的企业全口径清单,完成重金属污染减排评估工作。联合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印发《山东省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方案》,将630家企业纳入排查清单,将31家企业纳入整治清单,其中17家已完成整改,占54.8%,超过国家规定的40%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