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加大环境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时间:2020-04-13
行政处罚是生态环境部门履行环境监管职责的重要内容,在环境保护的过程中,行政处罚担任着特殊而重要的角色,是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促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重要手段,实施环境行政处罚有利于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和环境意识。
2020年第一季度,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共对16件环境违法案件实施了行政处罚,其中,大气类违法行为12起,固废类违法行为2起,建设项目类违法行为3起。第一季度我局本着疫情防控和污染防治“两不误”的原则,多措并举助推企业复工复产的同时,又严厉打击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促进重点行业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持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全市12个镇街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巡查。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流域,针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通过明察暗访、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移动执法、回马枪检查等多种形式,加大夜间、双休日、节假日、重污染天气期间巡查督导力度,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环境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