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环评-诸城农村水源地划分案例
时间:2020-04-23
前 言
2013年9月,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准发布了《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诸城市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范围的通知》(诸政办字【2013】25号),涉及4处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分别是郭家村水库水源地、吴家楼水库水源地、石门水库水源地、松元水库水源地,均为地表水库型集中饮用水水源地。
由于受当时历史条件所限,2013年划分的诸城市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拐点均以水位线、村庄、道路等名称命名,没有明确保护区边界拐点坐标,在实际工作中,涉及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具体边界界定问题难以把握,容易产生争议;同时近几年诸城市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中新增了岳岭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没有划定保护区范围。为解决上述问题和有效保护诸城市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更加合理科学、更具可操作性,确保诸城市农村饮水安全,调整水源保护区范围已迫在眉睫。
受潍坊市生态环境局诸城分局委托,我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订)、《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 338-2018)和《关于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环水体函【2019】92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编制了《诸城市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调整技术报告》和《诸城市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调整方案》。
在本技术方案编制过程中,得到诸城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水利、国土、卫生、住建、水厂、镇街等相关部门的大力协助,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编制组
二0二0年四月
二0二0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