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管家”,是一种“合同环境服务”,是新兴的一种治理环境污染的新商业模式。2016 年 4 月 15 日,环境保护部印发了《关于积极发挥环境保护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 改革的指导意见》(环大气[2045 号) ,该意见中指出:“推进环境咨询服务业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工业园区聘请第三方专业环保服务公司作为“环保管家” ,向园区提供监测、 监理、环保设施建设运营、污染治理等一体化环保服务和解决方案”。由此,在环境保护领域正式提出了“环保管家”的概念。
山东佰斯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环评、安评、职业卫生评价综合性安全环保服务机构,可以为客户提供立项可研、环评、应急预案、排污许可、环保验收、环境检测、场地污染调查等一站式环保服务;也可以为客户提供安评、安全三同时、安全标准化、安全双体系、安全现状评估、职业卫生评价、职业卫生三同时等一站式环保安全服务,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精英工程师团队,办理效率高,服务好,市场口碑好。
我们的服务理念如下:
以真心换真情,站在客户角度,客户的满意就是我们的追求。
团队经验丰富,可以帮客户规避不必要的投入和环保政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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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与受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对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采取法定形式向环境保护总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1环境保护总局行政审批大厅受理建设单位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材料,并进行核验,作出予以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处理。未批先建可以补办环评手续吗?《中华人民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规定了未批先建的建设项目需要限期补办环评手续,但2014年、2016年及2018年修订或修正的环境影响评价法都未规定“限期补办手续”的内容,因此,对于未批先建的建设项目,不再将“限期补办手续”作为行政处罚的前置条件,但《中华人民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修正)并未禁止建设单位主动补交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报送审批。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发布《关于建设项目“未批先建”违法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环政法函[2031号)规定,因“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受到环保部门依据新环境保和新环境影响评价法作出的处罚,或者“未批先建”违法行为自建设行为终了之日起二年内未被发现而未予行政处罚的,建设单位主动补交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并报送环保部门审查的,有权审批的环保部门应当受理,并根据不同情形分别作出相应处理:对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要求的,依法作出批准决定;对不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要求的,依法不予批准,并可以依法责令恢复原状。也就是说,根据“法无禁止”即可行的原则,未批先建是完全可以补办环评手续的。
不办环评会受什么处罚?在如今环保严查的情况下,还是有很多的小公司、小企业以及加工厂的老板仍会存在着侥幸的心里,认为自己的厂子就是一个小的加工厂,是不需要申报环评的。这样的认知非常错误的。从如今的大环境来说,对环保的是非常重视的。所以不论企业大小,只要是在相关法律规定内的企业,应当按照要求申报环评手续。当然如果企业规模不大工艺简单,环评的费用也不高,价格是在企业能够承受的范围内的,所以大家还是要合法合规的申报环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分别组织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对于未列入分类管理名录的其他项目,则无需履行环评手续。其中报告书、报告表一般情况下需要找环评机构编制,环保部门审批、验收。登记表比较简单,如果符合条件,只需要建设单位在网上自助登记备案就可以了。需要强调的是,各级环保部门将严格执行环评分类管理相关规定,如果发现建设单位擅自降低项目环评等级,将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的建设项目改成登记表进行备案的,要认定该备案无效,并向社会公告。其中,对擅自开工建设的,依照《环境保》第六十一条和《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对擅自投入生产或者经营的,分别依照《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罚。根据《中华人民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报批或者报请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违法情节和危害后果,处建设项目总投资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当前我国环保执法以“块”为主,地方环保部门作为同级的组成部门,在人、财、物上受制于地方,而上级环保部门只是负责业务指导,个别行政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实施“环保一刀切”关停搬迁整治已经不亚于当年的“一拆到底”,“以拆违促”强制手段,完全不考虑企业存在的历史因素等情况,所有过错全部归于企业,让企业自己来买单,可是,企业创办之初也是通过各部门同意并认可的,但各部门审批执行的时候基本都是按照本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而这些法律法规在建设项目审批方面大多没有把环保审批作为前置条件,因此,企业因为没有环评手续而被关停的现象屡屡发生。广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单位机构问:环境影响后评价是针对单个环评项目还是整个企业?答: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七条,环境影响后评价评价对象为原环评批复项目,而非企业,因此应针对项目分别编制后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