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环评公司-废包装桶厂家回收要建危废库吗
时间:2020-04-08
1、固废鉴别通则规定了根据产生来源确定是否属于固体废物鉴别原则,废包装桶产生时就可以运用该通则判断废包装桶(主要是周转桶)是否属于固体废物,在固废定性下再根据危废鉴别标准及危废名录判断是否属于危险废物,不要认为通则只适用于利用处置过程中的物质进行固废鉴别的误解。
2、通则提及的物质不作为固体废物管理是指利用、处置过程中;通则只是对该物质在利用、处置过程中进行“特赦”,不作为固废管理,并不是全过程特赦,因此必须加以重视,区别对待。
3、通则作用是判断物质是否属于固体废物。根据通则规定的适用范围,通则规定了物质产生时的鉴别准则,利用、处置过程中的物质鉴别准则及不做为固体废物和液体废物管理的物质。
4、针对固废鉴别通则所列条款,举废包装桶(有危废可能的那种)回收为例:从产生到处理全过程各阶段中,刚产生:此时阶段废包装桶没有回收,不满足6.1.a,运用通则,判断属于固废且危废;
回收处理:回收那一刻开始,满足6.1.a,不作为固废管理,不需要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理,从而能交由原厂商回收,换取供应货源时价格优惠,符合循环经济理念。但其危废的固有属性没有发生改变,因此不能不作为危废管理。
产生到处理阶段:产生时厂家立刻回收运走,产生和处理阶段重合,则不需要建危废暂存库,注意,这种情况比较特殊,操作成本较高,操作性较差。
只有有场内贮存时间,那就要建危废暂存库。贮存期间,废包装桶仍未满足6.1.a,回收那一刻开始才满足6.1.a。
综上所述,那些可以厂家回收利用的承装危险物质的废包装桶,只要厂家不是立刻回收,只要在场内贮存,就是需要建设危废库的。